金融界2024年1月4日消息,陕西盛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施工过程中环保措施不到位,被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9.4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陕西盛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进行负一层环氧树脂自流平工程施工时,虽然负一层工程已完工,但负二层正在施工中。在施工过程中,公司未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电梯及步梯出入口未封闭,也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处置装置,导致挥发性气体沿电梯及步梯出入口无组织逸散,造成环境污染。
陕西盛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bob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构成了环境污染违规行为。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决定,并处以罚款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