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甘孜州制发《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程》,全面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⑴明确适用范围。《销号规程》适用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包括: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回头看”)和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包括: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反馈问题,以及甘孜州常态化自查问题整改及销号工作。
⑵坚持四项原则。坚持整改销号系统观念、标本兼治,动真碰硬、压实责任,实事求是、科学精准,严格把关、对账销号四项基本原则,确保整改措施全部落实、整改目标全部实现。
⑶确定认定标准。逐一确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政策保障、工程建设、关停搬迁、监督管理、完善手续、案件查处、追责问责七种措施类型和认定标准,坚决杜绝无标可依和降低标准。
⑷规范销号流程。规范明晰州、县两级整改销号责任单位“申请、核查、审核、公示、备案”五个环节时限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整改销号关,严防不讲标准、不求质量、随意销号、虚假销号。
⑸严格责任落实。定期调度通报和明察暗访,对整改不力或整改逾期的,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现场督导、公开约谈或挂牌督办;对在整改中失职失责问题突出或因整改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移交追责问责。bob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bob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