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宁路 1288弄 24号 401骏恺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2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陈君武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为满足上海骏恺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长陈君武向公司提供 400万元无偿借款,借款期限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