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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东方名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bob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

时间:2024-08-27 20:36:57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bob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恩施州亿利达实业有限公司根据《亿利达东方名都建设项目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恩施州亿利达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的亿利达o东方名都建设项目位于恩施市金龙大道与沪蓉高速公路连接线交叉口东南侧。环评阶段规划总总建筑面积为156811.8m,设计总户数884户。本次验收范围为亿利达o东方名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11#、12#住宅楼),实际总建筑面积56846.92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045.02m,地下建筑面积13801.9m。设置总户数284户,停车位425个(其中地上66个,地下359个)。配套完成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公用工程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厨房油烟竖井和景观绿化等环保工程。本项目实际总投资8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10万元。恩施州亿利达实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委托湖北理工学院承担其亿利达东方名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013年8月19日,恩施州环保局以恩州环审[2013]7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亿利达o东方名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于2019年3月开始工程建设,2019年12月完成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建设,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本次验收内容主要包括2栋(11#、12#楼)住宅楼及配套辅助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较环评阶段未发生重大变更。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环保设施设备均安装到位。

  1、废水:项目雨、污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室外雨水分块汇合后排至市政雨水管;项目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废水经项目内部污水管网流进市政污水管网(金龙大道沿线)最后进入红庙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到带水河;项目共修建2个化粪池,总处理规模为200t/d,根据核算,项目生活废水估算排放量为159.04m/d,项目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满足项目废水处理需要;1号化粪池位于11#楼南侧,处理规模100t/d;2号化粪池位于12#楼南侧,处理规模100t/d。

  2、废气:地下车库安装机械送排风系统和符合设计规范的排风口,住户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后通过内置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对进出项目的车辆限速,加强了小区绿化。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在地下室专用设备房内,并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对车道旁的楼层建设采用吸声材料,设置隔声门窗,种植了降噪效果佳的树种。

  4、固废:项目实际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安排专人清扫,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后续化粪池将安排专人定期清掏,污泥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目前,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及现场勘查,该项目主体及配套环保设施工程已完成,但目前基本无人入住,不满足监测条件,未进行大气、噪声及废水污染物排放监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各项手续齐全,较好的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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