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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环保:申请人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bob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员确认意见

时间:2024-01-25 12:12:19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中煤(北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静发(天津)环保工 程有限公司)

  北京金成山水科贸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金成山水环保有限公 司、北京明光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注:本说明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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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煤(北京)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根据中煤(北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截止2022年 11月 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而来,中煤环保目前注册资本为 10,177.00万元,公司自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如下:

  2010年 9月 1日,有限公司取得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河北登记内名预核字【2010】第 295468号),核准公司名称为“静发(天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0万元,由自然人李明光出资 700.00万元、李庭出资 300.00万元。

  2010年 9月 6日,天津市渤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津渤海验字(2010)第 2528号” 《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截至 2010年 9月6日止,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万元。

  2014年 6月 5日,中煤有限召开股东会,形成以下会议决议:(1)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6,000.00万元,由自然人李明光以货币增资 1,700.00万元、李庭以货币增资 600.00万元、丁玉荣以货币增资 1,200.00万元、李维以货币增资 600.00万元、李齐以货币增资 300.00万元,由法人北京明光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以货币增资 600.00万元;(2)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专业承包;销售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经济信息咨询”;(3)选举李维为公司执行董事;(4)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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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有限公司本次增资,北京上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 2021年 11月 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上达验字(2021)第 G2-969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5年 2月 28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5,00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6,000.00万元,实收资本变更为 6,000.00万元。

  2019年 5月 28日,中煤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1)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8,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股东同比例增资,其中李明光出资4,800.00万元、丁玉荣出资 2,400.00万元、李庭出资 1,800.00万元、李维出资1,200.00万元、北京明光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出资 1,200.00万元、李齐出资 600.00万元。(2)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专业承包;销售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仪器仪表、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经济信息咨询;软件开发。”;(3)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针对公司本次增资,北京上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 2021年 11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上达验字(2021)第 G2-956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0年 10月 22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0,72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8,000.00万元,实收资本变更为 16,720.00万元。

  2020年 12月 10日,李明光与李庭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中煤有限 20%的股权(对应实缴出资额 3,600.00万元)转让给李庭;丁玉荣与李庭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中煤有限 5%的股权(对应实缴出资额 900.00万元)转让给李庭;丁玉荣与李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中煤有限 5%的股权(对应实缴出资额 900.00万元)转让给李齐。

  2020年 12月 12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1)同意股东李明光将其持有的公司 20%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 3,600.00万元)转让给股东李庭,转让对价为 3,600.00万元;同意股东丁玉荣将其持有的公司 5%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 900.00万元)转让给股东李庭,转让对价为 900.00万元;同意股东丁玉荣将其持有的公司 5%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 900.00万元)转让给股东李齐,转让对价为 927.00万元。(2)免去李维执行董事职务、免去李庭监事职务:(3)选举李庭为公司执行董事、选举李维为公司监事;(4)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9年 12月 4日,北京明光环境设备有 五)中煤有限第二次股权 20年 12月 17日,李庭与 1,976.00万元股权转让给李 有的中煤有限 494.00万元 协议》,拟将持有的中煤有 20年 12月 17日,有限公 东李庭将其持有的公司 1,9 0万元;同意股东李庭将其 价为 494.00万元;同意股 荣,转让对价为 772.50万 21年 2月 7日,北京市东 转让事项。 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持股

  公司更名为北京 让 明光签署了 明光;李庭与 权转让给丁 750.00万元 召开股东会 6.00万股权 有的公司 49 李齐将其持 。(2)修改 区市场监督 额及股权比例

  成山水环保有限公 股权转让协议 玉荣签署了《 荣;李齐与丁 权转让给丁 审议并通过了 让给股东李明 4.00万股权转 的公司 750.00 司章程有关条 理局核准了有 如下:

  注:2021年 1月 5日,北京金成山水环保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金成山水科贸有限公司 上述 2020年的两次股权转让,系家族内部的股权分配调整,除李齐于 2021年 6月向丁玉荣支付前后两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差额部分股权对应的 155.00万元股权转让款外,其余股权转让均未支付转让对价。

  2020年 12月 2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8,000.00万元减少至 10,000.00万元,其中:李庭减少出资 730万元(对应实缴出资为 0万元),李明光减少出资 3,576万元(对应实缴出资为 3,576万元),丁玉荣减少出资 2,044万元(对应实缴出资为 2,044万元),李维减少出资 800万元(对应实缴出资为 800万元);李齐减少出资 50万元(对应实缴出资为 0万元),金成山水减少出资 800万元(含未实缴 500万元,实缴 300万元);按照法定程序在相关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

  针对有限公司本次减资事项,北京上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 2022年 9月 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上达验字(2022)第 I2-563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止,有限公司股东共计减少注册资本 6,720.00万元,减资方式均为货币。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减少至 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变更为 10,000.00万元。

  2023年 2月 15日,北京中太新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太新财审字【2023】第 B0190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22年 11月 30日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77,298,010.66元。

  2023年 2月 17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3]第 020093号”《评估报告书》,根据评估报告,截至 2022年 11月 30日止,有限公司公司净资产账面值 17,729.80万元,评估价值 21,604.14万元。

  2023年 2月 20日,北京上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上达验字(2023)第 G2-963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2年 11月 30日止,公司已按照规定将有限公司截止 2022年 11月 30日的净资产 177,298,010.66元,折合成股份公司的股份总额 100,000,000股。

  2023年 2月 24日,中煤(北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经全体股东审议,全体与会股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与本次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设立股份公司筹备委员会的议案》《关于制定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限的议案》等议案,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表决。

  2023年 2月 24日,中煤(北京)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均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公司股份 100,000,000股,占股份公司(筹)股份总数的 100%。全体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创立大会暨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前通知的议案》《关于股份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关于股份公司设立费用的议案》《关于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选举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公司设立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表决,同意公司以截止2022年 11月 30日的审计净资产 177,298,010.66为依据,按照 1.7730:1的比例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100,000,000元。

  因对会计差错事项的追溯调整,中煤有限截止 2022年 11月 30日的净资产调减 9,871,948.01元,未分配利润调减 33,563,539.66元,盈余公积调减6,081,815.02元,资本公积调增 29,773,406.67元,2022年 1-11月的净利润调增1,746,822.35元。2023年 10月 15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对中煤(北京)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净资产出资到位情况专项复核的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2985号),就公司前期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进行了确认,公司上述调整事项对股改时公司净资产出资情况未产生出资不实的影响。

  2023年 10月 15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煤(北京)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改评估结果变动情况的专项说明》,将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3年 2月 17日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3]第 020093号《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由 21,604.14万元调整至 20,504.83万元。

  2023年 10月 17日,中煤环保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溯调整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出具相关文件的议案》《关于调整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及折股比例的议案》《关于豁免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就股份公司成立时有限公司折股净资产调整及股份公司出资事宜进行了审议。

  2023年 10月 18日,中煤环保召开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溯调整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出具相关文件的议案》《关于调整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及折股比例的议案》《关于豁免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的议案》,就股份公司成立时有限公司折股净资产调整及股份公司出资事宜进行了审议。

  2023年 3月 11日,中煤环保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公司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增资及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股权激励及增资事项。

  2023年 3月 26日,中煤环保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公司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增资及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经全体股东审议表决,同意以每股 1.70元的价格向徐州山至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至青”或“山至青合伙”)定向增发 177.00万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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